经新区工委、管委批准,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廉政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评审监督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廉政办评审监督科简介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廉政办评审监督科(以下简称“评审监督科”)主要职责是:负责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规章制度;负责建立新区评审专家和中介机构库;负责对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竣工决(结)算的抽审监督;负责对新区工管委交办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评审监督;参与新区重点项目的前期论证;负责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动态管理与考核。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4名,从事评审监督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工程设计岗位1人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土木工程、建筑学专业;
(3)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毕业后从事过2年以上(含)房屋建筑、道路工程设计方面工作。同等条件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从事过工程造价工作的优先;
(5)有丰富经验的特殊人才学历和年龄可以放宽。
2.工程造价岗位3人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
(3)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毕业后从事工程预算和决(结)算编制或审核、工程成本管理方面2年以上(含)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优先;
(5)有丰富经验的特殊人才学历和年龄可以放宽。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8日(限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南娱大道与香海湾路口)办公楼一楼116房间。
联系人:费宏民。联系电话:0335-3590767,0335-3590567。
4.报名所需材料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廉政办公开招聘评审监督专业人员报名表》(附件1)、《个人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纸质版各一份,请规范填写。报名时同时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版。
另外,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一是本人所取得国家承认的工程设计、造价等方面的专业证书(包括职称、资质等方面)原件和复印件;二是工作经历及总结(总结不少于1500字)。包括:在哪些单位工作过,具体负责哪些工作,参与过哪些具体工程项目的设计或造价编制、审核,取得过哪些成绩或奖励等情况;三是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资格初审及资格复审
报名时,由新区廉政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由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二)专家评审
由相关专家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专业要求和业绩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审推荐,推荐合格人选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发展潜力、专业水平等。
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末位考试面试成绩相同者,按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要素顺序择优进入体检。
(四)体检
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戴河新区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采取人才派遣模式进行管理,聘用人员与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之后由人才派遣公司派遣到新区廉政办评审监督科正式上岗,聘期2年。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人员学历、从业经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及成果等因素另行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薪酬待遇依据考核办法发放,参考标准:基本薪酬6000元/月,今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后薪酬最高可达到10000元/月。社会保险待遇按省、市企业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资料和信息,并遵守相关的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简章由北戴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