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容城县财政局机关辅助人员。
一、 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6名辅助人员,其中男3名,女3名。
二、 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限会计、统计、财务、财政、税务、金融、审计、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等专业报考;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30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
5.户籍所在地为保定市及雄安新区三县(雄县、安新、容城)。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3日
报名地点:容城县县政府大楼315室。
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45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财经类专业基础知识。
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将调整男、女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专业知识、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与综合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察考核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考核
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察考核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七、待遇
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双方另行协商合同续签事宜;工资待遇比照本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联系电话:0312-5612429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