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市水利管理处为乐山市水务局下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范围的水利工程管理以及相关水利工程建设规划等职责。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
二、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此方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电子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考者按要求持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乐山市水务局报名。
2.电子邮箱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信息表(附件2)电子文档及其他资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乐山市水务局指定电子邮箱。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拟于2019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6:00)。
2.报名地点:乐山市水务局办公楼608室(乐山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
3.联系方式:电话:0833-2108309、2423329电子邮箱:786870461@qq.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19年乐山市水利管理处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
2.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由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核岗位条件,对报名者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
四、考核招聘方式
由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综合性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考核时间拟定在2019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或考核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考核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乐山市水务局对其政治素质、专业素养、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考核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市人事考试网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请报考者及时与乐山市水务局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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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乐山市水利管理处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
2019年乐山市水利管理处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doc
乐山市水务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