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资待遇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石围塘街党政办(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506室),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81555162;
3、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用于粘贴报名表。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三)体检安排
按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四)录用
1、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等;
2、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石围塘街办事处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