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是金华市重点学科。主要担负全市及周边地区精神疾病的医疗、康复、预防、教学、科研及司法鉴定等任务。整体实力雄厚,具有解决精神科急、重、难病例的能力。是金华市精神卫生中心、金华市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浙江省政府指定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浙江省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单位、浙大医学院精神专科联盟单位。
心理科是浙江师范大学心理临床科研和教学基地。内设金华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主要开展抑郁症、神经症、婚姻家庭问题、性心理问题、学生学习问题、儿童心理障碍等方面的诊治,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金华市睡眠医学中心,已加入浙江大学医学院精神卫生中心睡眠医学专科联盟,今后将加强联盟合作,开展睡眠障碍方面的治疗。
老年科又名金华市老年保健护理院,创办于2001年,是金华市首家集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老年专业服务机构。是全国爱心护理工程示范基地、浙江省省级养医结合示范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老年医学专科联盟单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1名工作人员(编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3、报名方式: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与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并填写考试报名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百分制,护理岗位考试形式分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试、面试三部分,分别以40%、30%、30%计入总成绩;其他岗位考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以50%、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实践技能测试、面试:按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进入实践技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成绩可在金华市第二医院网站上查询。
五、体检、考察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第二医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第二医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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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二医院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