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其中文秘岗1名,业务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需求: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2.身体健康。
(二)基本条件: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男女不限,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2.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现场报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义乌市南门街639号3楼302室,联系人:傅浩宇、贾丽娜,联系电话:0579-85458086;
(3)报名材料:
1.《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中心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
3.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阶段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受理;
(2)经现场报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后续考试;
(3)经资格初审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但符合其他岗位的,经本人同意后,现场改报至其他岗位;
(4)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以短信通知和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务公开专栏公告方式告知,各报名人员自行查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50%,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相关知识等。
(2)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前一星期将以短信通知和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务公开专栏公告方式告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经确认放弃参加面试的,按该专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向下递补。面试设合格分70分,未达合格分者,不予录用。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将从面试人员中按从高到低向下递补。
(五)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在面试人员中按从高到低向下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对公示期无反映,或有反映经查实但不影响录用的,由服务中心与拟录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用工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实行。
四、其他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该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未按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均视作放弃资格。
2.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录用等各环节情况均在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务公开专栏发布。
3.招聘工作接受人力社保局的业务指导,并接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指导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与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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