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总人数93名。
1.勤务辅警85名(男性75名,女性10名);
2.文职辅警8名(男性5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军人、持有A1型汽车驾驶证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还需具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6年08月09日至2001年08月08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和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招聘人员享有加分政策,报名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加分条件及分值详见第四条第(三)款;
8.正在攀枝花市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曾在攀枝花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9.具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19年08月08日至14日(共七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楼(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362号)
3.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4.要求:报考人员须携带《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可直接从附件下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持退伍证)、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同时,将填写好的《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备注姓名)及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JPG文件备注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346013934@qq.com。
凡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将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于2019年8月14日至8月16日发送至各报名考生个人邮箱内,请考生查收后自行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个环节。
1.笔试
时间:2019年08月17日上午9:00—11:30(星期六),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地点:详见准考证。
形式:采取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笔试时间150分钟。
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与时事政治等。
勤务辅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文职辅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入围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勤务辅警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文职辅警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体能达标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
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项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
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辅警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组织实施。
(三)附加分值:具备以下条件者每项加0.5分。每项加分限一次,最高不超过4.5分。
1.中共党员;
2.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军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
4.目前在攀枝花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
5.曾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政法委、组织、人社、公安部门表彰人员;
6.大学本科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7.具有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持有由国家权威机构核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的人员,根据证书评定等级情况相应加分0.5分至1分;
8.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退伍证、毕业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等)及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附加分值。
注: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当市局警务辅助人员出现缺额时,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递补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的辅警工资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注意查看。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3323160、3334322
举报电话:12389
附件: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