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大学生,报名时没有取得大专毕业证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和待遇:
(一)岗位一:食堂工作人员
1.要求:热爱残疾人愿意为残疾人服务,具有一定的烹饪能力;
2.岗位:负责为叠彩区阳光家园残疾人烹饪午餐,传授残疾人基本生活技能等;
3.附加:具有桂林市户籍,符合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报考优先录用;
4.待遇:月工资1880元,正式录用后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
(二)岗位二:办公室工作人员
1.要求: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残疾人愿意为残疾人服务,有较好的电脑业务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工作沟通及协调能力;
2.岗位:配合或独立完成残疾人的相关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3.附加:具有桂林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优先录用;
4.待遇:月工资2200元,正式录用后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叠彩区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8月1日至8月7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至8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桂林市叠彩区残疾人联合会,0773-2608482。
报名地址:桂林市叠彩区清风路3号2栋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叠彩区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共2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委托书、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叠彩区残疾人联合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叠彩区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试
(一)面试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实际操作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实际操作和计算机、公文的考试。岗位一主要是现场考烹饪技术,按照成绩确定人员名单;岗位二计算机考试按照成绩确单。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叠彩区委组织部、叠彩区残疾人联合会、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考试、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公共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成绩公布
面试;(操作、计算机和公文)成绩满分分值均为100分,报考人员成绩之合按从高到低排列,按1:1比例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叠彩区残疾人联合会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叠彩区残疾人联合会公章,报叠彩区组织部备案,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叠彩区残疾人联合会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叠彩区残疾人联合会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叠彩区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招聘面试、实操、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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