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条件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演职人员3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2.品貌端正,身材匀称,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3.具有中专(含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艺术功底。
5.艺校毕业或具有文艺剧团演职人员从业经历优先。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工作。
二、招聘原则
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资格审查、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9日。
公告地点: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凌云电视台、壮志凌云公众号、凌云网公众号、凌云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院内。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23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凌云县民俗文化传承展演中心(县文体广旅局一楼)。联系人:汤仁合电话:0776-7610399,13768364051;曹宏涛电话:18775668688。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凌云县公开招聘民俗文化传承展演中心演职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招聘程序
采取应聘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的办法进行。
1.技能测试:根据个人在艺术领域专业专长,现场表演。测试总分100分,总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纳入体检、考察人员范畴。
测试时间:2019年8月28日,测试成绩当天公布。
测试地点:凌云县民俗文化传承展演中心排练厅。
2.体检:根据测试成绩,在测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可从测试合格者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2019年8月29日。
3.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经调查了解确实不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被淘汰的,可在测试合格者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时间为:2019年9月2日到2019年9月6日
4.公示:根据各项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9日到2019年9月13日。
(五)聘用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由凌云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限3年一聘。
四、演职人员管理及待遇
由凌云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制定一系列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对演职员的管理。
(一)演职员由凌云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使用和管理。
(二)演职员月工资待遇:按照凌云县现行相关协管员的工资待遇执行,按现行政策办理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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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