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较强事业心和服务意识,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志于从事服务群众工作。
(4)符合岗位所需其他要求。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8月5日起至8月7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携带相关证件(学历、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本人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国资大厦5楼506室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科)。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初审结果。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于8月8日下午到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506室领取准考证。
5.开考条件。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得少于3:1的比例,如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先进行笔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体检和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桐庐县人才网上公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本招聘方案由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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