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集中组织面试考核,根据考核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计划
见附件一:《新田县卫健系统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报名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服务年限的截止计算时间: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最高年龄界限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最高年龄界限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执业助理医师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全日制大专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生办批准录取所取的学历。
(二)不能报名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生、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
6.已纳入全市范围内编制管理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1日-8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新田县卫健局
(三)报名程序
考生填报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及岗位所需的户籍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分组资格审查--上交报名表、摄相。
(四)考务费
免收考试考务费。
(五)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先咨询新田县卫健局政工人事股:0746-4723032、4712216。
2.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上报省人事考试诚信系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3.代报名。代报名除提供考生相关证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及原件,并签订承诺书。考生在8月10日前将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分辨率130X170,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注明应聘单位、职位、姓名)发至1070519669@qq.com邮箱。
4.领取准考证。考生请随时关注新田县政府网、新田新闻网、新田发布、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田县卫生健康局网,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因个人原因错过领取准考证时间而未能参加面试考核,一概由个人负责。
七、面试考核。8月31日前,卫健局会同人社部门、纪检部门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专业知识问答方式进行,应遵循以下程序和要求:
(1)建立候选评委库。卫健局在组织面试考核前按不低于1:3的比例建立候选评委库,候选评委库人选从异地专家产生,基本条件为:应取得卫生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抽取命题评委:采取专家组现场命题制卷方式,由卫健局会同人社局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从异地候选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命题评委,当场采取全封闭管理方式进行命题,确保试题安全保密,命题视招聘岗位专业需求和报考人员专业构成,原则上分中医、西医两个专业类别命题,命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技能知识,每个专业类别由2名命题评委共同命制试题。
(3)抽取考核评委:面试考核原则上分中医类别考核小组和西医类别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评委7名,其中:主评委1名、普通评委6名。考核评委在考核当天开考前由卫健局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并在抽取的7名评委中确定1名专业水平较高的评委担任主评委。各考核小组评委构成视报考岗位专业、面试人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原则上同一面试小组内同一单位评委不超过3名。
(4)考核分值计算。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和考察。9月10日前,卫健局根据考核成绩高低(考核成绩相同者,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考核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应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卫健局组织考察时,要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信息情况及现实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查看考生个人档案,并向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了解其是否有违纪违法情况。卫健局在考察结束后应严格规范出具考察报告,并对考察结果负责。
体检或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替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聘用及鉴证。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组织、人社、卫健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卫健局提出聘用意见,报新田县卫健系统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县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最低服务期限5年(不含3年规培期或其他脱产进修学习),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出本县乡镇卫生院或辞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优惠政策
1.招聘人才在工作地无住房的,用人单位可提供临时性住房,待人才购房或离开工作地后由用人单位收回。
2.招聘人才的配偶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用人单位可安排临时聘用性工作岗位。
3.招聘的主治医师,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合同服务期内由县级财政每月给予不少于500元生活补贴。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二、其它
1、本次招聘考试,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等相关单位依程序参与招聘全过程。《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其他有关通知、成绩公示、面试及体检、考核入围人员名单等公示将在新田县政府网、新田新闻网、新田发布、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田县卫生健康局网予以公示、请广大考生知悉关注。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新田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新田县卫健系统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新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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