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4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基本任务: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任务包括: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培训统战干部,培养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有关专题研讨班;组织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推进理论创新;组织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组织开展中华文化的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开展联谊交友。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统战工作,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统战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主要负责理论研究和教学研究;培训班授课及教学管理等工作。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19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40号1号楼314
3.联系人:贡老师
4.联系电话:022-27498718
5.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1张。另外,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适当减少招聘数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7.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包括政治理论、统战理论、时事政治等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试讲和面谈。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22-27498718
举报监督电话:022-83605383
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点击下载>>>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