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1《荆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9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报名日期和时间内在招聘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填写《荆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大小在10KB—20KB、jpg格式)。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16-8022325)。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将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高校工作经历证明(或驻荆州城区部队现役军官随军未就业配偶相关证明)等材料扫描件连同《荆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发至招聘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
4.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报名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达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上公告,公告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左右。
5.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27日。领取准考证的地点在荆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图书馆四楼418室)。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10月中旬,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的命题、制卷、试卷的保管、考试、阅卷、统分、排名等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或外请单位按国家考试的标准组织,相关规则由相关部门或外请单位按国家考试的标准制定。各岗位笔试内容和试卷统一,笔试满分为100分。
3.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4.笔试考试内容为: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岗位、行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考生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入围情况于2019年10月中旬在学校官网公告。
七、资格复审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其中驻荆州城区部队随军未就业配偶按笔试成绩占40%、军人综合成绩评定占20%折合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在2019年10月下旬进行,以学校官网上公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提交以下资料:
(1)《荆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由原工作单位提供的有1学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证明或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考生为驻荆州城区部队现役军官随军未就业配偶的,提供驻荆州城区部队相关证明)。
4.资格复审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中驻荆州城区部队随军未就业配偶按笔试成绩占40%、军人综合成绩评定占20%折合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人递补,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额。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数额的公告在学校官网上发布。
八、面试
1.面试在2019年11月上旬进行,以学校官网上面试公告的时间为准。
2.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面试以试讲(或演讲)、当场提问的形式为主。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详见学校官网面试公告。
3.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中驻荆州城区部队随军未就业配偶按笔试成绩占40%、军人综合成绩评定占20%折合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并在学校官网公告,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方案单独制定,在面试开考前至少10天上报市人社局。
5.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其中驻荆州城区部队随军未就业配偶专项招聘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6.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驻荆州城区部队随军未就业配偶专项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军人综合成绩评定×20%+面试成绩×40%。)
7.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在学校官网公示。
九、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地点在荆州市中心医院,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十、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管理
1.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
(1)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2)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在市人社局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2.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3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纳入岗位管理,办理上编手续,办理五险二金,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
十二、其它事项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同时也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为0716-8022250。
2.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或考核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学校官网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4.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招聘报名和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21号荆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图书馆四楼418室),邮政编码434020。
联系人:孙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22325
电子邮箱:jzzp41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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