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考聘工作,成立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场办公室,负责整个考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方案,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1.州南盘江国有林场财务科考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2.州南盘江国有林场营林科考聘工程技术人员1名。
3.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办公室考聘管理人员1名。
详见《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2019年公开考聘事业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林业工作,并愿意长期在林业战线工作;
3.截止2019年9月2日在职在编工作满3年;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办公室(贵州省兴义市丰都街道办兴天公路6号),联系人:唐明书,联系电话:0859-312722013885905094,电子邮箱:865695684@qq.com。
3.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需提交《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2019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电子版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表填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按报名人数2: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考聘计划取消。
5.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南盘江国有林场办公室领取。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由州南盘江国有林场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5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林业局网”(http://www.qxn.gov.cn/OrgPublic/QxnGov.NYJ/1.html)网站进行公示,考生接到面试通知后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州南盘江国有林场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聘计划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成绩达不到1:2比例的,按1:1比例进行面试,但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10月8日下午2:30—5:30。
2.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办公室。
3.面试时间:2019年10月9日上午9:00。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林业局网”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qxn.gov.cn/OrgPublic/QxnGov.NYJ/1.html)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二)州南盘江国有林场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州南盘江国有林场考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不予考聘。
九、公示和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林业局网”(http://www.qxn.gov.cn/OrgPublic/QxnGov.NYJ/1.html)网站和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公示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
(二)凡经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州南盘江国有林场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未尽事宜由州南盘江国有林场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127220(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办公室)
监督电话:1398539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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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考聘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