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面向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招聘的岗位,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男50周岁以下(即1969年9月20日以后出生的),女45周岁以下(即1974年9月20日以后出生的),任职3年以上并交满5年社保的现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9年9月19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3年9月20日至2001年9月19日期间出生),其中大埔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大埔县广东汉剧传承保护中心岗位年龄为16至35周岁(即1983年9月20日至2003年9月19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近年来在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中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不得涂改)、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二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1张同底大一寸照片。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岗位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9月17日、18日、19日(共三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湖寮镇畹香路196号,即大埔汽车站对面)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三、招聘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
报考资格经审核合格人员,持身份证原件于9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综合类及卫健类岗位均采取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内容分为综合、卫健两类,即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卫健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卫生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bu.gov.cn/)上公布。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2.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人数高于1:3比例,按照各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1:3比例,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考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面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具体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相关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参照考察阶段递补方式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不收取违约金)。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5555239。
本公告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综合类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53-5555239)负责解释;卫健类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由大埔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53-5559699)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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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埔县综合类和卫健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xlsx
2019年大埔县综合类和卫健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doc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