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数量
公开招录专职护边员80人。
二、招录条件
(一)男性,高中(含)以上学历;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前科;
(四)身高170cm(含)以上,年龄18周—35周岁(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
(五)转业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进行选聘。
三、招录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符合条件人员于9月2日至6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30分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40号)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http://dd110.dandong.gov.cn),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申请护边员报名表》见附件1和《准考证》见附件2,《报名表》和《准考证》粘贴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3、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报名者,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后,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审查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审查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的《中国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薄、转业退伍军人需提交复员军人相关证件。以上证书、材料须提供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一份)。本次报名采取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报名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者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常识。报考人员于9月9日以后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http://dd110.dandong.gov.cn)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本次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5、体能。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含)以上者进入体能测试,测试内容1000米跑。测试标准(30岁(含)以下1000米跑≤4′25″;31岁(含)以上1000米跑≤4′35)体能测试项目以现场测试为准,不进行复测。
6、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公安局网站发布。
7、体检。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8、政审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政审合格后,确定最终录用人选,如出现招录数额不足,按考核成绩高低,视情进行补录。
9、岗前培训。由市边海防办统一协调组织实施。
10、签订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按60%发放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2200元左右;缴纳“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联系人:耿警官咨询电话:3166912
丹东市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