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要求
(一)男女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有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有敬业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
二、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月工资由基础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构成,约2500-3000元。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二)正式聘用期间,用人单位负责按期足额缴纳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部分在其工资中扣缴。
(三)签订合同正式上岗后,依法享受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注:无工作经历者除外)、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发至电子邮箱306771441@qq.com。联系电话:0771-7685025。
(三)资格审查:我局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应聘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直接到我单位参加面试。
(四)确定聘用人员:经管理局党委会讨论确定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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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西大明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