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35岁以下(含35岁),男女不限,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专业不限,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有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填写相关报名表(附近期全身彩照1张),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报送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北海市海城区中山东路213号9号楼五楼),也可邮寄送达,进行材料初审。通过材料初审的人员由市侨联通知参加面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7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
四、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月薪为220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即与北海市侨联签订劳动合同,月薪为2600元,另外聘用单位为受聘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享周末双休及带薪年假。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
联系电话:0779-206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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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