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厦门市事业单位市、区联合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海沧区)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组织部、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9年秋季厦门市市、区属事业单位联合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平台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请报考者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202.109.255.195:9014/v3/)进行报名。
二、招聘岗位
分为普通岗位和专门岗位,招聘岗位信息请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岗位更全面、具体要求请在报名时进一步对照查阅)。
其中:010专门岗位面向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下列对象招考:1.厦门市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2.厦门市大学生退役士兵;3.厦门市军人随军随调家属。
三、报考指南
《2019年秋季厦门市事业单位市、区联合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报考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海沧区政府网站考录公告栏(http://www.haicang.gov.cn/),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19年9月17日10:00—9月23日17:00
请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19年9月17日10:00—9月24日15:00
(三)申诉
2019年9月17日10:00—9月24日17: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
(四)网上缴费
2019年9月17日10:00—9月25日上午12:00
考试报名费80元/人,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功能,无法再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报考。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考试报名费的人数,下同)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招考的,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报名费。其余情况不予退还考试报名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9年11月11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六)笔试
2019年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请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等如有变更,以“报名系统”通知和准考证内容为准。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笔试后续相关环节的时间安排,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时长2.5小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2.符合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优秀运动员可享受笔试加分,加分分值、程序详见《报考指南》。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报名系统”及海沧区政府网考录公告栏(http://www.haicang.gov.cn/)另行公布。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四)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沧区政府网考录公告栏(http://www.haic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
已进入办理人员调动(接收)或报到等就业程序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海沧区纪委监委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招聘政策、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方式查阅所报考岗位信息表)。
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网站技术人员(0592-5050667)。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区组织人社部门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召集研究后作出决定,于事前报备市组织人社部门。
附件:1.《2019年秋季厦门市事业单位市、区联合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报考指南》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
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组织部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