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外工作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责任心;
(四)能够服从工作安排,聘用后两年内不得转岗。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68号东营厚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三楼(榴香园北门)。
3、咨询联系电话:0546-7077861张老师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表(附照片)(附件二),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及个人页)、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被录用人员参加考察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或根据工作情况续签。
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岗位工资(按不同岗位设置)+岗龄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由单位全额缴纳。
八、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新世纪人才网、山东省公共就业招聘网等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区牛庄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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