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0年8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2020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所在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
现场报名时间:校园推介会后(推介会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上午9:25)
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须向工作人员提交《崇州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蓉漂”人才荟赴华中科技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rp.cdtalents.cn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9月26日中午12点
注意: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提前登陆https://rp.cdtalents.cn,选择“走进华中科技大学(崇州专场)”投递简历。
(二)资格审查
由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相关单位当面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步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由崇州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在崇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地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考核最终成绩以面试为准。
(一)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见笔试通知书。
笔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内(详细地址见笔试通知书)。
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笔试前在笔试地点公布。
(二)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内(详细地址见面试通知书)。
开考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调减后仍然达不到上述比例(或无法调减的),则取消该岗位。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若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该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现场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就业协议书仅作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不用于最终聘用。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崇州市人社局报到并按程序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183/bmpd_srs.shtml)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指定单位报到。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符合《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崇委办〔2016〕30号)、《崇州市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开展“品质崇州·英才汇聚”行动计划》(崇委办〔2018〕30号)等政策规定的,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六周年及以上。
十、咨询及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2272271(崇州市监察委员会)。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82279187;028-8220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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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019年“蓉漂”人才荟赴华中科技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