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为增强本次招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化,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聘由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负责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区鹿溪北路299号江山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楼9A01室,联系电话:4899137。
3.报名时需带材料:请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招聘公告下方下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参加笔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3.笔试成绩公布在江山信息网上。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按招考计划1:3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岗位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笔试、面试总成绩公布在江山信息网上。
(五)体检
1.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名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江山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拟招聘对象,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待遇参照本江山市编外用工工资报酬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