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江区医共体成员单位及区妇保院岗位69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户籍不限。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现为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在岗人员及定向培养毕业生不能报考。
4.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不得报考;不愿在首次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的,不得报考。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8月2日。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8月2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8月2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8月2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前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公告之日起,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通过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查询途径:点击进入衢江区政府网——点击“公告公示”进入专题网页),“衢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上述公告发布平台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上述公告发布平台发布的通知信息和公布事项。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衢州市衢江区中医院九楼西侧会议室(信安大道607号,衢江东方广场对面。乘16路、526路公交车到求真路站下车;26路、36路公交车到霞飞路站下车)。
3、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工作经验年限证明或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一寸免冠近照2张。《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一式两份。
除上述要求外,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涉及相近相关专业的,结合岗位工作性质,由招考部门确定是否纳入报考范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
1、开考比例: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代码为21、22的岗位,区妇保院代码为47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比例开考;其他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2比例开考;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生理、病理、药理、解剖)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市二医院医共体总院代码为7、8的岗位,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代码为21的岗位,区妇保院代码为47的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材料写作》两个科目(试卷合一),满分为100分。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代码为22的岗位,考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相关通知。
4、笔试结束后,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亮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进入考察人员现单位是衢江区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未办结出编手续均视为在编人员),须在公示考察人员名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调档的书面证明,符合条件者进行考察,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作放弃考察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已被其他单位录用并已报到的,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对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有上述取消聘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未经招考单位同意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至少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服务期限的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选聘,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通过招聘程序,人员被聘用后,纳入衢江区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待遇对应岗位性质,按衢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衢江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社会上如出现任何以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无关。
5、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6、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向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时间:8︰30—12︰00,14︰00—17︰00)。
衢江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70-3838977
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3838728
点击下载>>>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