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单位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分配表》),《岗位表》和《分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即:40周岁以下指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详见《岗位表》。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赣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www.lygrsks.cn/ganyu)。
1.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6日16:00。
2.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7日每天的9:00至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3.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每天的9:00至16:00。
4.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6:00。
5.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人:盛桂梅,政策咨询电话:0518-86263658。
考务技术咨询:0518-86217595(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0月24日-10月25日登录赣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621759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吋(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9年10月18日9:00-12:00登录到赣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及赣榆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公布。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及赣榆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19届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不得提前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岗位代码A01-A08的岗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科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
4.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6日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6.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及赣榆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及赣榆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A01-A08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B01-B39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及赣榆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面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选岗
公示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若总成绩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具体岗位见《分配表》。
八、聘用
选岗完成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综合派驻第四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7181369、0518-86212339。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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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单位岗位表.xls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