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为辅助管理(执法)岗、专业技术岗,聘用为专干后,可根据自身条件及德才表现进行岗位调整;具体岗位详见《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以及语言沟通、协作共事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规定限制期内,以及正在接受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起,10月14日18:00截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访问链接(guangmingxuanchuan.zsjcyxm.com),填写相关表格资料并上传证明文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注意事项:报名系统仅支持PC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755-33060783。
(三)咨询电话
请联系光明区委宣传部,0755-88211608,刘小姐、康先生。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回复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试人选。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为客观题+材料写作,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组成,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总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区委宣传部划定),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及资格复审
确定为拟聘人员后,考生需在3个工作日内选择深圳市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到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五、公示
经体检及资格复审合格,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由光明区委宣传部安排具体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光明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二)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9月25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2019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办理入职手续时未能提供纸质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的情况说明)。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委宣传部,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926;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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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