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性质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是青田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11、985、“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及双一流学科,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需同时取得学士学位)。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政府门户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9月30日17:00
报名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石郭工贸区15号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5楼综合科
咨询电话:0578-6612005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三)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将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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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