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莲都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共公开招聘保育员28名。保育员主要协助教师开展日常教学工作,承担班级保育任务,负责照管儿童日常生活,做好班级卫生清洁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丽水市户籍的女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内(即1978年08月15日以后出生),要求持有保育员上岗证、育婴等级证书或有相应工作经历。
3.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保育孩子和卫生清洁的技能。
4.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5.身心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注:已经在莲都区公办幼儿园工作的保育员,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比选、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四楼407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天宁街880-1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保育员上岗证、育婴等级证书或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编外用工报名表1张(附件下载)前来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经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报考人数通过对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进行岗位匹配性比选,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职业陈述(自我介绍、考官提问)50分,技能展示(如讲故事)50分。
(三)体检、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的,以职业陈述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学期中途有退休、辞职情况,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保育员按照莲都区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78-2021010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0578-213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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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