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具备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4、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7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一年居住证限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部分招聘职位说明
见附件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应聘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妥《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证书;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renshi601@qq,com。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谢绝来电、来信、来访。
收取应聘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7日止。应聘信件及应聘资料不予退还,敬请见谅。
2、资格审查
每名应聘者原则上只能报名应聘一个招聘岗位。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审查,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考核
学校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根据招聘职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主要考核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教学素养,采用现场笔试、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当天须携带报名邮件资料所有资料原件。
4、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考察与体检(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体检医院为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
5、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激励政策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我校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本次招录且符合条件的,经评审评定后,可按标准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奖励(专业带头人、学科骨干、行业大师、储备人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4871875监督电话:64500551
邮箱:renshi6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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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