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 贡 市 自 流 井 区 教 育 局
关于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自流井区教育教学发展,经报区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自流井区外学校选聘教师14名,现将公开选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见《自流井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选聘教师学科及名额分配表》。
二、招考对象
自流井区外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需大学本科及以上);
3.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人事股(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自流井区政府2楼205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招考条件里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
(三)资格审查:区教育局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缴费:经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须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缴费,考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报名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813-8205048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至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在报名、领取准考证时未留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即模拟讲课(微格课),面试内容范围均为考调学科岗位现行的初中、小学教材,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考试人数的确定
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试,并划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合格线。
(三)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管理指导下,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四)考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区选聘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选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区选聘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选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事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选聘单位按规定程序为选聘人员办理调动及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与选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管理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试工作要自觉接受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试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筹备组:0813—8205207;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筹备组:0813-8205377)。
十一、本公告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自流井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3-8658984 0813-8205048
2018年7月13日
自流井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选聘教师学科及名额分配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