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净月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经请示净月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交通协勤员,协助交警做好交通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职责:
交通协勤员在公安交通民警的带领下,进行路口、路段的交通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者进行教育、宣传交通法规。交通协勤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参与执法。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无违法违纪行为;
2、男性,长春市(含双阳、九台)常住居民,年龄20周岁以下(1998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身高1.70米以上;55公斤-85公斤。
四、政审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身体条件要求的人员;
2、原公安系统辞职或辞退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现行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7日(工作日期间9:00—15:00,双休日休息)
2、报名地点:净月区交警大队207室。(净月区红梅街1号净月交警大队)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接受报名人数3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3、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出示本人户口本(户籍证明)、毕业证、身份证原件等报名规定材料。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当天进行面试加试,加试同样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体检、政审考察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净月区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费用根据体检医院确定的标准执行并由参检人员个人支付。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
1、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净月区交警大队工作,试用期三个月。
2、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发工资3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
3、聘用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合同期满后视本人工作能力及实际需要确定是否续聘,受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年底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咨询电话:84517992,15904401258。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净月大队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