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办公室(党办),党务工作专员,1名;
(二)办公室(党办),行政专员,1名;
(三)发展管理部,资产管理专员,1名;
(四)活动协调部,业务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
(三)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部门:办公室(党办)
1.招聘岗位:党建工作专员
2.职位说明:从事单位党建工作
3.招聘条件:
(1)须为中共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擅长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强,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招聘部门:办公室(党办)
1.招聘岗位:行政专员
2.职位说明:从事单位行政、人事工作
3.招聘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擅长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强,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人事、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招聘部门:发展管理部
1.招聘岗位:资产管理专员
2.职位说明:从事本单位及所管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3.招聘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愿意出差,有资产或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职业道德。
(四)招聘部门:活动协调部
1.招聘岗位:业务员
2.职位说明:从事单位会展工作
3.招聘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愿意出差,有从事会展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职业道德。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报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表在页面下方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其中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且承诺书须具有本人的手写签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5)荣誉证书扫描件等有关材料;
(6)外省市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扫描件(尚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word文档签名扫描件)及其他所需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493086683@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均以“本人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
3.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者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三)考核方法和内容
1.考核时间为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通知为准。
2.笔试
本次招录由招聘单位进行自主招考,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招聘岗位总数1:5的比例排序(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以上)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面试合格者,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政审
由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组织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邮箱:493086683@qq.com
联系电话:021-33671380*1308
监督电话:021-33671302
点击下载>>>
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