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06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内财经名校、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创办,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设立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法学、英语等15个本科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等本科层次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在校学生9000多人。
红山学院地跨桥头和福建路两个校区:桥头校区位于镇江市桥头镇,占地105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铁路北街128号,占地22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
2019年,顺应国家对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南京财经大学携手安徽新华集团,拉开了历史性战略合作的序幕,为红山学院快速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开启出新的发展空间。全体红山人将在新的合作机制下,按照“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要求,锐意改革,矢志进取,不断提升独立规范办学能力,大力提高应用型本科教育水平,共同谱写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管理人员及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职称)10名,专业教师(硕士)71名,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32名(详见附件)。
特别说明: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未来将整体搬迁至南京市高淳区,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学院录用的工作人员可能面临工作地点、内容等的变更,必须服从安排在不同校区工作,请广大应聘者知悉。学院对此保留最终解释权。
二、基本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2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4.学历/职称: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科研成就。
5.同等条件下,有教学工作经验者、国外学习背景者或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者优先。
(二)专业教师(硕士)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及一定的研究能力。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或有成熟工作经验者可酌情放宽。
3.学历: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4.同等条件下,有教学工作经验、国外学习背景或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者优先。
(三)辅导员及管理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遵纪守法。
3.辅导员政治面貌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
4.管理岗人员要求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处理、计算机应用、协调沟通和协作能力。
5.从事辅导员及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学院根据个人特长及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6.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岗位需求一览表。
7.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或有成熟工作经验者可酌情放宽。
三、聘任待遇
1.上述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住房补贴等有关福利;税前工资:7500元/月左右;高层次人才工资面议。
3.因工作需要有住房需求,并符合有关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安排桥头校区教职工过渡房。
四、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30日。
(二)应聘方式:网络报名
登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院网址:http://hs.nufe.edu.cn),进入招聘系统(http://hszp.nufe.edu.cn)在线登记报名信息。
(三)应聘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提供硕士学历学位等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网上缴费平台(http://58.213.14.79/payment)”进行缴费(用户名:考生身份证号,密码:报名信息填写的手机号码),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日16:00。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3倍的(高层次人才引进除外),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并在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告。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本轮招聘的各项通知均会通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聘系统对外发布,请随时关注。
五、应聘考核程序
1.资格初审。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考核
(1)专任教师(硕士)、辅导员及管理人员
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者,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通知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②面试。面试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应用能力、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其中,专业教师岗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者可以对应所申报的专业自行选择授课内容,试讲时间为15分钟左右;辅导员及管理人员面试以现场抽答题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高层次人才
无需参加笔试,对通过资格初审者采取教学试讲面试,即:确定一门专业课程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试讲面试。教学试讲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将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下蜀镇桥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邮编:212413
联系人:成老师、贾老师
联系电话:0511-87762118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