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经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园教师100名。新聘幼师三年内不允许变更服务学校,五年内不准调出我县教育系统。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叶县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公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对象为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全日制幼师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人员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年龄30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招聘的其他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陆网址http://yxzj.pdsedu .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提示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9:00—7月26日17:00
报名要求:
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yxzj.pdsedu.gov.cn/),按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照片。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7月23日9:00—7月27日17:00。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对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若在报名时间内可重新按要求填报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和更改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7月23日9:00—7月28日17:00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笔试加分政策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或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8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叶县教育体育局302室,填写《叶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同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需提交材料:
(1)“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市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考生提交相关证书。
(3)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
今年服务期满暂无拿到考核合格证的,由服务所在地市级主管部门出具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如果有多项加分因素,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5、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重复报名、考生与拟聘用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进行教师招聘工作不良行为登记,3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叶县人民政府网、叶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者可按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其考务费。对确属急需的专业岗位,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此次公开招聘教师的招聘公告在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exian.gov.cn/)发布。
重要提示:报考者应时刻关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exian.gov.cn/)和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yxzj.pdsedu .gov.cn/)公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所留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综合知识(幼儿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审核通过且已缴费的人员于2018年8月5日9:00—17: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查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场。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无就业报到证的可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面试前必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
面试采取试讲与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为试讲,第二个环节为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备课、试讲、幼儿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面试通知单于2018年8月21日9:00-17:00登陆招聘系统自行打印。未按规定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的,视为个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以面试通知单规定为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时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体检后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经县招教工作领导组审定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对拟聘结果个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拟聘人员培训合格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人事代理的相关规定享受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通过考试公开招聘教师,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严格把握招聘教师的质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叶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监督监察,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形已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方案由叶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7270615
附件:叶县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叶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8年7月16日
附件
叶县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 一 览 表 | |||||
岗 位 |
岗位代码 |
招录名额 |
岗 位 |
岗位代码 |
招录名额 |
常村镇 |
701 |
5 |
马庄乡 |
709 |
8 |
夏李乡 |
702 |
8 |
水寨乡 |
710 |
3 |
保安镇 |
703 |
5 |
廉村镇 |
711 |
8 |
辛店镇 |
704 |
8 |
邓李乡 |
712 |
5 |
龙泉乡 |
705 |
8 |
龚店乡 |
713 |
8 |
仙台镇 |
706 |
8 |
洪庄杨镇 |
714 |
5 |
叶邑镇 |
707 |
8 |
任店镇 |
715 |
5 |
田庄乡 |
708 |
8 |
合 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