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财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名
1、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2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8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入口
(二)考试
1、开考比例: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按不低于2:1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2、考试形式: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进行考评。若通过资格预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高于5:1的,则采用笔试+面试;若通过资格预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高于5:1的,则直接面试。
3、笔试: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轮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依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公示及录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
2、新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者不胜任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六、其他
本次招聘具体详情、通知、公告请注意浏览太仓市人才网官方网站www.tcrc.com.cn,不再进行书面通知。
本招聘简章由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53540165(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53123587(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