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人,详见《2019年哈尔滨市南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网站:
http://www.hrbng.gov.cn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满18周岁(2001年11月18日以前出生),40(含)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哈尔滨市南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0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日期: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南岗区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岗区木介街43号)3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报名需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使用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派遣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一份,《南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打印后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1寸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2019年哈尔滨市南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是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硕士”)或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的情况,可以报名。
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2019年哈尔滨市南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5.咨询电话:0451-82705512。
(二)面试
1.此次招聘采取面试的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按所报岗位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者不予录取。
2.面试规则。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者不予录取。如同一岗位出现平分的情况,将采取加试的方式,加试方式为面试,取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上述网站发布。
4、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一周内按所报岗位将拟录取人员成绩在南岗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录取人员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
考核由南岗区卫生健康局与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选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南岗区政府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南岗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相关待遇
(一)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5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或经过培训取得全科医学转岗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人员,均视为合格的全科医生;具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培训取得中医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并执业注册为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的人员,均视为合格的全科医生;合格的全科医生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年聘用期满,不符合合格全科医生条件的,可以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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