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2018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经研究,我市将采取人才引进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到我市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任教。本次人才引进为编制内引进。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须于面试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应经教育部认证通过。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与引进岗位相适应的政治、业务素质、任职经历,符合引进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5.在编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二、引进岗位
详见《都江堰市2018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政策待遇
此次引进的人员执行事业人员工资及有关待遇,同时可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引进人才按照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引进人才在都江堰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四、公开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7月26日;
2.报名地点: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市人社局二楼)。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在编人员还应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通告。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按照公布的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
2.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类别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引进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具体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课堂驾御能力、学科教学相关知识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时长2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
(三)其他事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终止引进资格,不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底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并在都江堰市门户网站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考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环节中如出现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八、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都江堰市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咨询及监督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都江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7133065、028-89741026。
为保证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人才引进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7118848。
附件:1.都江堰市2018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