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广州市执信中学是孙中山先生于1921年为纪念朱执信先生而亲手创办的一所纪念性学校,是广东省重点中学,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九十多年来,始终秉承“崇德瀹智”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的办学宗旨,致力培养“改造未来社会之人才”,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毕业生,杰出校友遍布世界。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校园”、“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创建绿色学校先进单位”、“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先进集体”、“广东省德育示范校”、“广东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广东省体育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成为广东省教育战线的一面旗帜,在国内外也享有较高的声誉。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优质发展,扩大名校的示范辐射作用,2017年,海珠区与广州市执信中学合作共建执信琶洲实验学校(初中部和小学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国招聘教师12名。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详见《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准入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8届毕业生以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所有应聘人员(2018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8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8年7月28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2年7月28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4.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通过考试确定为拟聘人员的社会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2018届毕业生如在2018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7.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8.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至8月1日(星期三)下午17∶00。
3.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招聘教师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聘用单位联系。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5.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8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笔试
时间:2018年8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0:30。
地点:广州市执信中学(越秀区执信南路152号)。
笔试包括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2018年8月8日(星期三)下午17∶00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ssgz.gov.cn)、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www.haizhu.gov.cn/gzjg/szfbm/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教育局专栏(http://zwgk.haizhu.gov.cn/HZ03/)、广州市执信中学门户网站(http://www.zhxhs.net)上公布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资格审查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初定在2018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地点:广州市执信中学执信楼三楼报告厅(越秀区执信南路152号)。
2.资格审查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2)。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现场资格核查的,均视为未通过现场资格核查,不得参加
面试,空缺名额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审查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面试
面试,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说课/说题的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
时间:2018年8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广州市执信中学(越秀区执信南路152号)。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五)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3:7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七)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
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教育局专栏、广州市执信中学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非广州市户籍需办理人才引进入户广州的社会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最近6个月由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
经考试考核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首次就业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区教育局可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7758135(广州市执信中学)、(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85。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8月7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