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荔湾区华林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党建指导员一名。
二、报名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为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二)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党群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文秘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中共正式党员,3年以上党龄(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六)无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记录;
(七)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八)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符合国家劳动法要求的公民。
三、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
本次招聘的党建工作指导员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荔湾区委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前通过荔湾网公布招考方案)。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7月20日(上午8:30 -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荔湾区华林街道办事处(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二楼)党政办,联系人:巢小姐,联系电话:81295316。
4、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填写《华林街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8月7日,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办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有关安排。
(三)笔试
1.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2.笔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党建党务知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和互联网操作能力。
3.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党务专业知识、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1.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五)组织考察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由街考察组进行组织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等情况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六)成绩构成
按笔试占40%、面试占30%、组织考察占3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七)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八)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选到省(市、区)级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考察合格者,将试用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本次招聘工作由华林街负责解释,街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咨询电话:81295316;监督电话:81242923。
荔湾区华林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26日
附件:华林街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