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25日至2001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必须与《2019年合浦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致。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计生审核等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1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合浦县原代课教师报考指定岗位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男1960年11月25日(含)后出生,女1965年11月25日(含)后出生;
2.持有合浦县教育局颁发的代课教师聘用证,户籍属于合浦县,在合浦县中小学连续任教1年以上;
3.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合浦县在职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2.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
(一)发布招聘信息
从2019年11月21日起,将通过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发布本次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查看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按附件2样板制作好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广西合浦县廉州镇小北街44号合浦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报名(收件人:许老师,电话:0779-7293406),报名材料制作不符合规范的恕不受理报名。
3.考试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将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按程序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比例开考。放宽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要求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考了不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接到招聘单位通知之日起2天内改报其他开考的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同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如因应聘人员预留的电话无法接通或因其本人原因无法及时接到通知,招聘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招聘考试
本次教师第二次招聘将通过招聘考试择优聘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考试将由合浦县教育局和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考试考生名单和相关公告将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发布。
(一)笔试
1.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笔试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然后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发布。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招聘单位将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程序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比例开考。放宽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要求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
(1)面试公告发布: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合浦县教育局和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公布。
(2)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按面试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然后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教学能力,面试具体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确定考核人选
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招聘单位将依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均相同,则通过附加考试择优聘用。
五、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基本条件,其中计生审核由主管部门将名单发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二)体检
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要求的视作自愿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三)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前文第四点“确定考核人选”的办法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聘用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
七、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由合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咨询电话:0779—729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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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合浦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019年合浦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聘报考材料样板.doc
合浦县教育局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