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勤奋敬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普通话标准,能听懂或会讲宁波方言;
(四)要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7日-12月4日。
2.有意报名者请填写报名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779835392@qq.com,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姓名”为标题。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8895、0574-89289061。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1.工作人员将对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才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请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居住证)、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用
经过面试等环节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经高新区人社局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
点击下载>>>
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