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8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阳市石鼓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报考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4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间出生)。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4、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专业或技术资格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条件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审核认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试用期内或按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湖南省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hengyang.gov.cn)、衡阳日报和衡阳市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站(www.hysgq.gov.cn)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4日,7个工作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石鼓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省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7日期间登录湖南省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要求负责任。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8177162。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其他报名要求:
⑴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⑵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5、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报考人员属贫困家庭的,笔试后可凭有效低保证明和户口本申请退回报名费)。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8日上午9:30前登录湖南省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如低于1:3,经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内容:
A:文秘岗位:考试内容为写作一科,满分100分。
B:办公室综合岗位及文秘以外不限专业的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
C: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市石鼓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由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监督管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报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须根据报考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湖南省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表》(附件1)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有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书和随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记录(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1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岗位要求需为中共党员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基层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次数为一次。
如实际参加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经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四)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石鼓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凡放弃体检(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市石鼓区党政门户网公示。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如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
考察合格的人员,提交区人社局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衡阳市石鼓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替补)。
(六)聘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经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文件执行。
(三)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本公告由衡阳市石鼓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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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