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录中小学教师300名,其中:城区中学50名(招聘区外在职在编优秀中学教师30名,招聘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生20名),幼儿园20名,农村中小学23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8年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要求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时:高校毕业生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前,须经原单位同意,报名时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ƒ报考城区中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3年以上相应岗位任教或毕业班教学经历,须提供近3年教案及反映教学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获得过县(区)级以上教师节表彰,或参加县(区)级以上优质课竞赛并获得县(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需同时提供相应发奖机构的文件或简报,或讲授过县(区)级以上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2018年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需个人在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宛城区教体局网站下载填写,一式一份,签订诚信承诺书。现场影像指纹采集,缴纳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可免缴考务费。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报考城区中学在职人员和硕士研究生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加分条件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交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西部计划”、“服务贫困县”和“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2日-25日(8:00-12:00,15:00-18:00)
报名地点:南阳市十九中(独山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南200路东)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招聘网站。
2.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报考中小学教师的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报考幼儿园教师的面试采用讲课与才艺展示(如弹奏、演唱、舞蹈、绘画、语言等,教学辅助器材自备)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试讲教材:
中学试讲教材为宛城区初中八年级下册现行教材(化学为九年级下册)。
小学试讲教材为宛城区小学五年级下册现行教材。
幼儿园试讲教材为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编写、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幼儿园建构式课程用书,大班(下)。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城区中学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如果直接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进行审查,同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应聘者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考察表、人事手续、人事档案等资料。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出现岗位空缺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都不递补。
5.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农村中小学新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一律分配到农村缺编学校任教,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影像、指纹信息,若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取消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资格。
六、编制情况和有关手续办理
本次招聘的城区中学在职在编教师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享受国家正式教师待遇;招聘的其他岗位教师(含幼儿园),按照“聘用制教师”招聘,在区编办、人社部门备案,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待有空编时,依次递补办理入编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
2、严格纪律。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顺利进行。
详情登陆: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宛城区教体局网站,有关事项均在以上网站进行发布。
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7-63222908、63231917
举报电话:0377-63219901
南阳市宛城区招教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