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年龄要求以2018年6月30日为节点进行计算,例如:30周岁以下,须于198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急需短缺特别优秀的,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7日-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程序
报考者在报名期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连同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1张到龙泉驿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地址:龙泉驿区文景街139号)报名,并同步提交《2018年龙泉驿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材料。
4.资格审查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提供的全部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通过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区卫计局>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二)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护理岗位增加技能考核。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护理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主要内容是医学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护理岗位按岗位需求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及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其余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参加面试及技能考核人员不予录用。
(2)面试:主要考核相关专业知识、理解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等。
(3)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专业基本功、专业技能等。
(三)体检及岗位递补
根据笔试、面试和技能考核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护理岗位按技能考核成绩排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自动放弃未按时到岗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区卫计局>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五)报到及上岗
公示无异议人员正式录用。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招录人员确定岗位后与用人单位或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四、身份及有关待遇
招录人员均为编外人员身份,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决定,薪酬待遇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在龙泉驿区卫计局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区卫计局纪检组(监察室):028-69928681)。
六、联系方式
区卫计局人事与科教科:028-69928683、69928684
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028-84866075
官方网站: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区卫计局〉(http://www.longquanyi.gov.cn/index.php?cid=2606)
微信公众号:龙泉卫计
成都市龙泉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