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单位,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抚恤优待、拥军优属、烈士褒扬等政府管理服务职能,下属9个正处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1:《2019年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三)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依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未满处理期限的;曾经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
(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已签订服务协议的;
(三)现役军人;
(四)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办法及步骤
按照公布的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招聘信息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
报名时间:12月4日—12月11日10:00—19:30。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780号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313室。
报名、资格审查需携带身份证、填写《2019年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应、历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自行下载资格审查表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上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报名现场采取面对面交流的方式了解相关情况。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
1、笔试
(1)资格审查通过后,12月13日10:00—19:30,到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313室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12月14日,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写作能力。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放弃的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等相关情况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布。
2、面试
(1)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内容包括: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知识面、政治素养和专业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国家通用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面试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
1.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另选二甲以上医院进行,有明确结论的只能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核,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人员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七、组织实施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委(人事处)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991-3011102,181-9488-0139
八、招聘监督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3011107,133-6989-2155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及时公告。
(二)报考人员须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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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