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泗阳县面向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高校2020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高校202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身份证使用、学历认定等政策答复口径,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三)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四)志愿在泗阳县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不得报考;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与考察、选岗定岗、公示及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2月20日09∶00—2020年1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20日09∶00—2020年1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0日09∶00—2020年1月16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泗阳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对于报名成功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将组织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于报名成功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直接组织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2月13日—2月14日。
笔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应知应会知识,笔试成绩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笔试时间:2020年2月15日0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所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2月20日—2月21日(09:00—17:00),地点为泗阳县教育局409室。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2)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章印齐全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通过全国NTCE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4)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与网络报名提供的电子证件照一致)。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0年2月20日—2月21日(09:00—17:30),领取地点:泗阳县教育局411室。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未在指定地点与指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拟参加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同时上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毕业生毕业后,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由泗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选岗定岗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
1.选岗总体原则
选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在公开招聘简章中公布所有待选岗位,公布后不得随意调整。选岗过程对社会公开,全过程公开、透明。在待选岗位范围内,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由考生自主选岗。选岗工作在泗阳县纪委监督下,由泗阳县人社局和泗阳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2.选岗办法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成绩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选岗结束后,及时如实公布选岗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泗阳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泗阳县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体检与考察、选岗定岗、公示及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试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成功聘用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1000元/人、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500元/人交通住宿补贴。聘用审批时一并收取毕业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泗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阳县教育局:0527-80833038
监督电话:泗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083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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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面向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