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五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冬季公开招聘卫生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3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放宽至18至45周岁(即1973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资格审核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时间
1、报名、资格审核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应聘人员须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好,不得涂改),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W、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2张同底大一寸照片。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
1、时间:2019年12月18日、19日、20日(共三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地点:五华县创业孵化园一楼人力资源市场(五华县水寨镇工业大道五华县创业孵化大楼)
3、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于2019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五华县卫生健康局5楼人事股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1、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办理暂缓就业的,视同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县属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五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在本县卫生单位间交流。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五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在本县乡镇卫生院间交流。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被聘用者应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报考咨询电话:0753--4337030。
4、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443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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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华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xls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华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