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各乡镇(街道)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根据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印发的《龙泉市开发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方案》(龙残〔2018〕13 号)和《龙泉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龙残〔2018〕28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龙泉市残疾人联合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首批残疾人专职委员 7名,专职从事相关乡镇(街道)的残疾人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龙泉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年龄条件:男性要求18至45周岁(1973年7月 23日到2000年7月 23日之间出生);女性要求18至40周岁(1978年7月23日到2000年7月23日之间出生)。
3.文化程度: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必须具有进村入户、语言沟通、计算机操作等基本适应残疾人工作的身体条件(指肢体三、四级;视力三、四级;言语四级;听力四级)。除残疾类别所存在的身体缺陷外,其它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公务员招聘条件。
5.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6.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龙泉市残疾人联合会一楼办证窗口(地址:广源街79号)。联系电话:0578-7116012。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填写《2018年龙泉市残疾人联合会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学历证书等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招聘程序
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具体流程为:
(一)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残疾人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2.技能测试科目:《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录入编辑、办公软件操作等电脑操作基本能力,满分100分。
3.笔试和技能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残疾人联合会按照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成绩40%)*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除肢体、视力、听力外)和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统一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五.管理方式及岗位待遇
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聘期三年。任期内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给予解聘。
受聘人员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合同签订由所在单位负责,受聘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市残联及所在乡镇(街道)共同负责。
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每月2100元,另加每月300元考核奖,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本公告由、龙泉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711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