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丽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丽国资委(2016)69号)文件精神,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集团公司本部3名,下属子公司丽水南城新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6名,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权委托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一、单位性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集团公司)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单位规格比照正处级。下属子公司丽水南城新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比照正科级。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
二、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招 聘 单位 |
招考 岗位 |
岗位 类别 |
招聘 人数 |
性别 要求 |
学历 要求 |
年龄 |
专业 要求 |
其他要求 |
开发区集团公司 |
财务会计 |
专业技术 |
1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有3年(含)以上会计(出纳)或财务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或注册税务师的职称(资格)证书,可放宽至40周岁,可免笔试。(因需要常驻工地,建议男性)。 |
财务出纳 |
专业技术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
战略发展管理 |
专业技术 |
1 |
男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专业不限 |
近5年内要求具有3年(含)企业投资或者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历 | |
丽水南城新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造价管理 |
专业技术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土木类、建筑类、土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
要求安装方向。具有安装造价员资格并具有3年(含)以上工程造价(安装方向)相关工作经历,能独立开展造价管理工作。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高级工程师的,可免笔试并放宽至45周岁 |
造价管理 |
专业技术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土木类、建筑类、土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
要求土建或市政方向。具有造价员资格并具有3年(含)以上工程造价(土建、市政方向)相关工作经历能独立开展造价管理工作。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高级工程师的,可免笔试并放宽至45周岁 | |
工程管理 |
专业技术 |
2 |
男(常下工地)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交通工程、土木类、建筑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
要求从事市政工程管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3年(含)以上市政工程管理经验;具有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可免笔试,学历放宽至本科,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
专 业技 术 |
2 |
男(常下工地)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土木类、建筑类、土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
要求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土建负责人),同时具有2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可免笔试,学历放宽至本科,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管理 |
专业技术 |
1 |
男(常下工地)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土木类、建筑类、土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可免笔试,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专业)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9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不限;
(四)身体健康;
(五)服务期限:聘用人员在签订用人合同后,在本公司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开发区管委会全程指导、监督,开发区集团公司全权委托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开发区集团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彩色近照2张。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7月31日(上班时间,上午8:45—12:00,下午2:45—6:00),逾期不受理。报名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1301室,联系电话:0578- 2600327。
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7月9日。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将通知参加笔试。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经开发区发展集团公司商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
确定符合考试资格人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未达合格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组成,主要测试应考者与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
(4)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面试开始2天前确定不参加面试的(书面或短信回复),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4)计分方式为笔试成绩统一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该岗位报考人员的最终总成绩。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不带入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体检、考察放弃、不合格的或试用期结束后有被辞退的,按总成绩排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从录用之日起一年内若公司需再次招聘员工,可从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进行录用。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信息发布平台: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丽水市国资委门户网、丽水市人事考试网、丽水人力资源网等网站 。
咨询电话: 0578-2600327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监督电话:0578-260053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纪委办公室)。
附件: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