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具有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男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他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6.已在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7.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二、引进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12月2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到崇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现场报名,县外人员经沟通同意后也可以网上报名。报名联系电话:15027378638;邮箱:472355969@qq.com。
3.报名材料。①《崇阳县2019年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②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③与引进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4.资格审查。县委人才办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1:5的岗位先进行笔试按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数未超过1:5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同一岗位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某一岗位考生只有1人,其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可以确定为体检对象。
2.县委人才办同县卫健局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该岗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没有人选的该岗位自动取消。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公示和办理引进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对象,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三、管理及待遇
1.经济待遇。一是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内工资按试用期满工资标准执行。二是发放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人、硕士研究生和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500元/月/人、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600元/月/人。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按1:1比例由县财政和用人单位分担。
2.服务保障。在引进人才配偶工作、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优先照顾,其中博士研究生的配偶可安排到崇阳县工作。在崇阳暂时没有自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政策性保障住房,暂无保障性住房的由用人单位给予500元/月的租房补贴(可连续发放3年)。
3.服务期限。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本公告由崇阳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15-339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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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