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计划: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见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表。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报考所有岗位均需年满18周岁。报考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在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的以考生高考入学时为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时提供原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shao.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会议室(酿溪镇大应北路25号)。
3.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需要工作经验的岗位),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费到现场照相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工作人员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资格。
4.初审合格的报名者于2019年12月27日—28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
5.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
6.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应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确需降低到2:1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7.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和降低到2:1比例开考的岗位,将于12月24日在新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shao.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2.考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9年12月29日8:30-10:00
申论:2019年12月29日10:30-12:00
3.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
4.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范围。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考试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进行排名。以上成绩均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
三、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参照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重点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实名举报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考察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二)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本次考试各环节均不施行替补。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不得调动(考上公务员的除外)。
五、纪律要求
(一)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细则》以及《新邵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流动调配、借用抽调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考务咨询
新邵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13975964486
(二)举报投诉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9-360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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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公证处
新邵县供排水管理站
新邵县政府投资审计办公室
新邵县民兵武器仓库和训练基地管理站
新邵县广播电视台
新邵县金融服务中心
新邵县法学会
新邵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9日